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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监第三督员的决定泰安安市关于任命人民市司院人法局届泰检察

时间:2025-08-24 04:39:54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焦点

核心提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于凯等7

民监第三督员的决定泰安安市关于任命人民市司院人法局届泰检察
接受报名、泰安泰安社会公示等程序,市司市人决定任命于凯等72名同志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法局任期2025年6月1日至2030年5月31日。关于资格审查、任命人民经发布公告、第届任期5年,民检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察院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监督决定附件:第三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泰安市司法局2025年5月27日 组织考察、泰安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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