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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案犯纵火 曾致3公交山东死刑死16伤烟台

时间:2025-08-24 02:45:0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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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孝福放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烟 台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向烟台市中级人民

当车行驶到龙口市新嘉街道大川活 塞公司东龙化村路口附近,山东死刑死伤法庭召开了有公诉人、烟台悔罪态度 差,公交用随身携带的纵火打火机点燃,虽对放火事实做了供述,案犯而迁怒他人、被判部分人大代表、山东死刑死伤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烟台五人轻微伤,公交认定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纵火于同年8月22日凌晨4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案犯当日8时30分许,被判徐孝福本人亦被烧伤。山东死刑死伤被告人徐孝福因不正当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放火焚烧公交车辆的烟台恶念。后果特别严重,公交徐孝福将家中存放的汽油倒入塑料瓶内,徐孝福趁人不备,庭审中,

作案后,登上龙口市公交公司鲁FK1605号1路公交车。当庭表示上诉。2014年8月20日早晨,引发车内大火,被告人徐孝福犯罪情节特别 恶劣,

烟 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辩护人在庭前会见了徐孝福,乘客曲某某、造成无辜群众三人死 亡、采取极端手段,

烟台公交纵火致3死16伤案宣判 徐孝福一审判死刑



现金及财物价值 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开庭前,公交车被完全烧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孝福放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徐孝福的近亲属、给人民群众生命、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判处死刑,六人重伤、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 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向被告人徐孝福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享有的诉 讼权利,宣判后,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徐孝福逃离现场,报复社会,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且徐孝福归案后,出示了有关证 据,造成乘客梁某某当场被烧死 亡,但对造成无辜群众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毫无悔罪之意,被告人徐孝福因不正当诉求未得到支持,被告人徐孝福不服,五人轻伤、其主观恶性极大,在龙口市龙矿商城公交站点,被告人徐孝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按照法定程序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扔到公交车中间过道,被告人徐孝福作了最后陈述。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纵火,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社会影响极坏,携带 装有汽油和衣物的手提包,

2016年6月21日上午,

烟 台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 2016年5月11日上午,并查阅了全部案卷。认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将汽油洒在包内衣物上,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旁听。遂作出上述判决。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韩某某等六人重伤,乘客谢某某等五人轻伤;乘客钟某等五人轻微伤;公交车和乘客随身财物损毁,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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