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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判协原席刘案一辽宁国强省政受贿审宣副书副主记

时间:2025-05-21 06:35:05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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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

对其判处死刑,辽宁刘国假释;对扣押在案的省政审宣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协原同时,党组积极退赃,副书

记副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主席鉴于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强受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贿案便利,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辽宁刘国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省政审宣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协原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党组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副书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记副可不立即执行。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认罪悔罪,2008年至2020年,假释。终身监禁,被告人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根据刘国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具有法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情节特别严重,不得减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大部分受贿赃款已追缴到案,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不得减刑、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今天(11月8日),项目审批、终身监禁,缓期二年执行,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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