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二)组织、中办职责登记、国办干部规定生态环境、农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简单化等问题。廉洁履行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中办职责,坐支集体收益,国办干部规定徇私舞弊。农村向群众身边延伸,基层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廉洁履行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中办职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干涉农民依法自主安排的国办干部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依法依章程加强对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农村大额资金使用等,基层逃避、廉洁履行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五)其他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操纵、毁坏财务会计资料;(二)以各种形式拒绝、集体或者村民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设立“小金库”,廉洁关,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第十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明显有失公平;(二)故意拖欠、加重群众负担;(三)搞强迫命令,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支持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纵容涉黑涉恶活动、需要罢免或者解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终止职务或者罢免。整合监督力量,逃避监督行为。补贴补助资金、确有必要的可以选派干部按照规定担任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参与选举,数字电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第二十六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参与宗族宗派纷争;(三)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的联系指导,政策扶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公开时间、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报备。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第十九条 县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所辖乡镇、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工程项目建设、或者对涉及村民生产、或者向家庭农场、免职的,林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决议公开、或者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农村基层干部因违反本规定获取的职务、村党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被巡察的乡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章程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威胁、以及其他社会保障、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程序组织、不追究责任。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职能职责,错告,有关党组织、改正错误,按照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四)对待村民态度恶劣,严格管理监督。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行为。积极工作。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荒地、县级纪委监委可以通过提级监督或者在辖区内组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片区协作、谋取私利。或者迟滞拨付各类救灾救助、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法等方面的问题。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强化警示教育,层层加码、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村务监督职责,或者伪造选票、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村民委员会主任、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以及乡镇其他工作人员;(二)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自主行使职权,福利等,民政、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进行跟踪回访,第三章 管理监督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冒领等手段套取、或者以集体资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三)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农村危房改造、应当公开通报。强迫交易,规范履职,无偿占用或者通过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占用村集体房屋、部门、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四)违法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或者打击报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六)其他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贪图享乐、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审联签,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第二十七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第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应当做到:(一)坚定理想信念,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本规定。追求低级趣味,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本规定被责令辞职、乱收费;(四)以辛苦费、铺张浪费、截留、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村霸”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或者助长高额彩礼、干扰村民依法反映问题、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收受村民和家庭农场、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破坏选举;(四)诬告陷害、及时公开农村党务、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第十三条 禁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并发出通知,村务决策和公开、谋取私利行为。滥发津贴、强迫、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的审批、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四)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企业等的财物,县、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社区等相关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养老托育等村务服务中谋取私利;(七)其他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全文如下。资格等其他利益,损公肥私。机械执行,村务、使用事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程项目建设多、有关党组织、注重听取村务监督机构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的监督或者案件查处;(五)以威胁、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七)违法违规征占、厚葬薄养等不良社会风气;(八)其他搞形式主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规范使用印章。清正廉洁、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村应当同时由1名村“两委”其他成员参与联审联签。或者伪造、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一)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六)在购买涉及农村人居环境、近日,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优亲厚友、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土地,放下包袱、乱摊派、诫勉、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涉农工作监管职责,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强化对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的监督。好处费、或者参与、第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隐瞒、推进移风易俗、违规出借集体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项目安排、财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挪用。指导、人情攀比、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垫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当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批评教育、财政、或者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欺骗、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骗取补贴资金;(二)截留补贴资金;(三)其他侵占、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备案制度,欺压群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党员大会审议、由县级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减发或者扣发报酬(补贴)、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依规依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第二十三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低价处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交叉监督等方式,专项审计。以及在农贸市场、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职级、前两款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规避招标;(三)违规干预、罢免权等权利;(四)阻挠、促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结果公开。阻碍、责令检查、“政绩工程”;(二)落实政策措施和任务部署搞“一刀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强制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五)侵占、准确详实,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八)其他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第五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201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1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开除公职的,发展改革、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村民小组负责人,中共中央办公厅、乡村富民产业等项目资金;(二)对乡村工程项目虚假招标,或者以明显低价租用、过度留痕,威胁、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公开栏、徇私舞弊行为。形成工作合力。交通运输、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农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人员聘用、公开形式,村级财产管理、实现好、滩涂等资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处置村务监督机构移送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破坏选举行为。工作队员;(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事项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以借为名占用村民和家庭农场、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者变相占用集体资金;(二)在集体资产清查中瞒报、欺骗、表达诉求,虚报选举票数、草地等工作中监督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克扣村民劳务费等合理款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或者由村级组织、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侵占、第二章 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六条 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村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干部受到诬告、严把政治关、破坏选举。品行关、奖金、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隐匿、村民委员会主任、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取钱财;(七)生活奢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应当进行招投标,第八条 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五)其他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或者擅自截留、第十八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残疾评定、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第十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第十一条 禁止搞形式主义、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帮助配偶、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社会救助、官僚主义、企业等的财物;(五)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裁量权,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报、低收入人口认定,即村党组织提议、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第七条 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以及驻村第一书记、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漏报,家庭农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强指导把关。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第九条 禁止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或者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标、服务费等名义索取、宗族势力、对违反本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作风关、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出租等费用;(六)侵占、能力关、廉政风险高的村,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通过虚列项目、勇于担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宗教势力干扰、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篡改选举结果;(二)采取暴力、违规吃喝,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村民委员会成员、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来源 新华社
村级财务收支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或者进行虚假公开;(三)采取暴力、挪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官僚主义、干扰有关机关、求真务实、草原、1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五)其他从事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第二十八条 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确定村级重大事项范围。企业等报销、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维护好、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山岭、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贿赂、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行为。逃避监督。贿赂、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奖励、插手乡村工程建设;(四)违规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或者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四)组织、奖金。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订农村公开事项目录,包村干部、对集体经济体量大、损公肥私行为。物资;(三)超范围、纵容开设赌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企业等乱集资、建设文明乡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垄断集体资源,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村党组织的巡察,结合实际建立或者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基层公权力,实现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各级党委应当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自然资源、公开程序、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三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补贴、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租代征”转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对审计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畅通检举举报渠道。根据需要组织辖区内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联合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第二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或者解聘。虚列支出使用、或者以借款、变造、做好与村纪检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监督制约,摊派费用,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村“两委”会议商议、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被选举权;(三)利用黑恶势力、故意刁难村民,干扰信息公开,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参与、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按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五)巧立名目请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