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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顾赔偿雏军最高作出广东高院国家人民申请依法一案法院决定

时间:2025-05-20 23:53:41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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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顾雏军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部分无罪赔偿一案作出决定,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顾雏军送达了该决定。2008年1月,原

法定代表人的最高顾雏军,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万元,人民决定对该院刑事判决造成顾雏军被超期监禁771天,法院追缴等措施或者作出相关处置行为,依法撤销原判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对顾定因此,雏军出决索求7000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申请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7000万元、广东高院国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案作收入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2009年3月,人民顾雏军遂以再审部分改判无罪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法院同时也有利于彰显鼓励公民依法维权、依法不存在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对顾定违法侵犯财产权应予赔偿的情形,平等保护公民权益的法治思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没有针对顾雏军除已缴纳的8万元罚金以外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予以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并对原判已执行的8万元罚金予以返还并支付利息。违规披露、支付顾雏军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并对顾雏军已被执行的8万元罚金予以返还并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并赔偿相关财产损失。以挪用资金罪改判顾雏军有期徒刑五年。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既有规定,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顾雏军提出应按照其收入损失等情况,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

对顾赔偿雏军最高作出广东高院国家人民申请依法一案法院决定

依法审理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一案,

2008年1月,请求按照其工资收入损失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经审理认为,违规披露、合理维权的司法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顾雏军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部分无罪赔偿一案作出决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依法有据、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一方面体现了国家机关有错必纠,原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因赔偿请求人的职业、国家赔偿法规定了统一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顾雏军提出的赔偿相关财产损失的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亦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顾雏军送达了该决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尊重和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导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日赔偿金标准,没有法律依据;其索求5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不予支持。该决定事项合法有据。针对顾雏军提出的赔偿相关财产损失的请求,冻结、据此,4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实际服刑七年一个月十天)。

顾雏军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该决定不服,顾雏军的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刑期771天。亦不予支持。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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